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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医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7-20 浏览次数: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各三级医院,有关单位:

   为促进新技术的开展,鼓励医疗科技创新,大力引进和推广医学新技术,提高我省医学科研水平,我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医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情况
重点科研课题:由专业委员会推荐项目,省卫生厅组织招标(具体方案和招标程序另行通知),省财政资助经费,申报单位2:1配套。
   普通科研课题: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评审、立项,省财政资助经费,申报单位2:1配套。
  立项科研课题: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评审、立项,申报单位自行配套科研经费。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单位须是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机构,具备良好的运行机制和研究条件,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配套资金。同时,课题申报单位必须是课题申报负责人所在单位。若是跨学科、多单位联合申报,须明确课题申报单位、课题申报负责人和知识产权归属,并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单位的关系。

  (二)课题申报负责人要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或研究基础,并主持从事课题研究,能率领研究团队开拓创新,如期实现研究目标。已经承担省卫生厅在研课题两项及以上者或是研究年限界满仍未申请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课题必须遵循医学理论体系,结合临床实践,针对疾病防治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关键技术,突出我省医疗特色和优势。同时申报课题须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明确的研究目标、具体的研究方案、科学的研究思路和可行的技术路线,原则上研究周期不得超过3年。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由课题申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申报内容和条件,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有关专家论证后,填写《海南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请从省卫生厅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和《2012年海南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申报立项汇总表》(见附件),经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省卫生厅科教处。  

  (二)省卫生厅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课题做综合审查,确定立项课题和资助经费。

   四、申报时间
   申请书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于2012年9月1日前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它
   申报课题需附有国家认可的医学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检索证明。
   联 系 人:林海珍
   联系电话:65335569    65388351(传真)

  附件1、海南省卫生厅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2、2012年度海南省卫生厅科研课题申报立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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