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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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56号

邮  编: 571100

联系电话: 0898-65785370

电子邮箱: hkcdczxb@126.com

网  址: www.hkcdc.cn

海口市卫生防疫站创建于1952年,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海口市卫生局。 2005年更名为“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8年机构改革,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及部分人员划入卫生监督局。2016年实施“大疾控”机构调整,原市职业病防治所和市结核病防治所并入市疾控中心,人员编制 158 名;市健康教育所从市疾控中心剥离单独设置,为隶属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 12 名;原海口市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及琼山皮肤性病防治所合并为海口市皮肤性病和精神病防治所,隶属关系由市卫生局调整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为 55 名

中心工作场所分为新址和旧址两部分,新址位于琼山区椰海大道20号,旧址位于龙华区东湖路1号。中心新址项目为海口市政府“十一”重点项目之一,总投资1.45亿,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27803.5㎡,由办公楼、实验楼、待命楼和职工食堂四部分组成。

 一、主要职能

(一)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二)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

施。

(三)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工作。

(四)开展疾病、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五)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六)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七)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八)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中心共设19个科室,其中职能科室4个,即办公室、人事科、综合业务与应急办公室、科研信息科;业务科室15个,即质量管理科、免疫规划科、传染病预防控制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艾滋病预防控制科、公共卫生监测科、病媒生物防制科、食品安全监测科、放射卫生科、社区卫生指导科、结核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卫生科、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预防性综合门诊。

三、人员编制

海口市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在岗人员292人,其中在编人员人144名;海口市健康教育所现有在岗人员9人,其中在编人员5 人;海口市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现有在岗人员93人,其中在编人员39人。

市疾控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05 人(其中在编120,编外85人),占中心总人数的70.4%,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96 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95.6%。

     中心现有高级职称人员29人(其中正高5人,副高24人),中级45人,初级93人。

     四、公正性声明

     (一)、公正性声明

为了维护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正、科学、准确、及时的质量方针,保持检验检测活动的独立性,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特作出如下声明:

1. 中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和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作行为的规范性。

2. 中心及其人员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3、中心及其人员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不受来自行政压力和经济利益干扰,检验检测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4.对所有客户平等相待,履行检验检测合同,提供优质服务;诚恳接受客户的投诉或质疑,及时妥善地做出答复和处理。保证对顾客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保密,切实维护客户的权益。

5. 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准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从事有损于中心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动。

    (二)、质量方针:公正、科学、准确、及时。

   (三)、质量目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0%,客户投诉处理率达100%,检验报告合格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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