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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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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2015-2017 年)

来源: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日期:2015-08-06 浏览次数: 作者:业务综合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进一步推动我中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步伐,根据国务院2015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及《海口市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2015-2017 年)》,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为目标,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具体内容,将创卫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步实施。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2017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的全面实现。通过创卫活动,逐步克服城市公共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全体人员文明卫生素质,营造一个管理规范、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一)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全市动员,全民动手,打一场创卫的人民战争。

(二)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创卫工作原则,落实创卫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采取“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方法,集中力量解决薄弱环节以及热点难点问题。

(四)开展群众运动突击整治与强化职能部门常态管理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一)以《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5 年工作任务与完成时间表》(见附表)为基准,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制等5 个方面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二)2015年全年,完成海口市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材料,顺利通过上级的明查暗访和整改工作。

(三)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继续加大创建力度,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按新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善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相关资料。

四、组织领导

成立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考核本单位的创卫工作。

组长:林忠岭

副组长:逯吉国、魏金梅、周登仁、陈金燕、裴正春、林春燕

成员:卿六元、张世裕、邝继琰、吴建中、陈垂华、李成功、朱庆、杨浩、李长庆、周劲松、叶海湄、黄海、谢敏、黄敏。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对应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卫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裴正春主任助理兼任,副主任由林子云、卢君毅担任,成员为李克柠、齐见敏、庄华芬、陈冬梅。

五、任务分工

详见附件《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5 年工作任务与完成时间表》

六、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创卫工作是利民惠民的大事,是我市近几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精心组织开展我中心的创卫工作,做到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创卫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项目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二)认真学习,细化标准,责任到人。各科室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责任分工分解表》,研究透彻我中心在创卫工作中负责的内容,详细分工,责任到人,有计划地开展。另外要在中心创卫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指令性创卫工作任务。

(三)加大协调力度,攻克老大难问题。创卫工作涉及多方面、多部分工作,交叉点较多,互相扯皮较多,往往造成老大难问题出现。我中心要在市卫生局的协调下,加强和其他单位的相互沟通,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如在工作中遇到难以开展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卫生局进行协调,切实解决好任何老大难问题。

(四)精心准备,规范整理创卫资料。各创卫工作小组要在开展创卫工作中注意保存、归档相应资料。在迎接创卫考核验收阶段要严格按照市卫生局相关要求,精心准备,按统一格式规范整理我中心所有创卫资料,做到整齐美观、全面细致。

(五)加大督查力度,实行问责制。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对创卫工作的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经常性的检查和不断整改,逐步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对创卫工作不重视、不作为,存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要实行问责,促使创卫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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