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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15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04 浏览次数:

2013年,我市开始执行海口市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经过两年运行,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维持项目的成效,进一步促进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发挥社会组织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控制艾滋病在我市的流行,我市现向社会公开招标实施《海口市2015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具体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原则
  (一)遵照项目管理要求,所有申请内容须与国家、省、市各级预防控制艾滋病相关政策、方针相一致,并能根据我市艾滋病疫情特点开展工作。
  (二)申请项目以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为主。
  (三)在工作过程中,社会组织应严格为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保密。
  (四)社会组织应与市、区级疾控中心严密合作,接受市、区级疾控中心的督导及考核。
二、招标对象
具有一年以上相关目标人群艾滋病防治经验的非政府组织(注册和非注册均可)。
三、 招标内容
  (一)男男人群、吸毒人群、暗娼人群等高危人群干预及检测工作。
  (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关怀支持
四、项目周期及范围
项目以2015年自然年为实施周期,活动截止日期安排到2015年12月31日。实施地点为海口市辖区内。
五、项目内容说明
(一)男男人群、吸毒人群、暗娼人群等高危人群干预及检测工作
1、项目目标
  (1)减少目标人群与性病艾滋病传播有关的高危行为。
  (2)提高三类高危人群接受HIV咨询和检测的比例,并确保完成阳性告知。
2、项目要求
  (1)对目标人群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检测服务,以目标人群接受HIV、HCV和梅毒检测视为完成动员检测活动。
  (2)获得新发HIV阳性者的有效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确保能依据信息完成阳性结果告知。
  (3)不允许向目标人群直接发放现金。
  (4)完成现场干预活动记录表和个案登记表相关信息。
  (5)申请机构须与区级疾控中心合作开展,每月工作数据要及时上报区级疾控中心。
3、经费说明
  (1)暗娼人群干预3元/人/月,吸毒人群干预4元/人/月,男男人群干预6元/人/月。计划安排社会组织完成三类高危人群干预数量分别为暗娼人群2850人/月、吸毒人群1750人/月、男男人群1950人/月
  (2)暗娼人群动员检测50元/人,吸毒人群动员检测60元/人,男男人群动员检测80元/人。计划安排社会组织完成三类高危人群检测量分别为暗娼人群3800人、吸毒人群1500人、男男人群2600人。
  (3)项目将根据实施机构动员检测的数量和质量,核拨工作经费。

(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关怀支持
1、项目目标
  (1)促进HIV感染者及病人及时接受随访、CD4检测等医疗服务。
  (2)促进符合治疗标准者及时接受和维持抗病毒治疗,改善生活质量。
  (3)促进HIV感染者及病人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改变,降低艾滋病传播的风险。
2、项目要求
   (1)对处于HIV感染不同阶段的关怀对象可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有所侧重的关怀活动。对当年新报告的HIV 感染者及病人,可加强危机干预,开展心理疏导,并提供适时陪护;对于既往HIV感染者,可加强随访和CD4检测的促进,及时接受抗病毒治疗,并加强艾滋病传播的健康教育,降低传播风险;对于既往已服药的艾滋病病人,可加强CD4及病毒载量检测促进,加强服药依从性教育,降低艾滋病传播风险等。
   (2)项目活动须在海口市辖区内开展,且目标人群须为海口市户籍或常住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
   (3)为了确保关怀工作的质量,申请机构须与关怀对象签订《知情同意书》。
3、经费说明
   (1)治疗前关怀补助经费为700元/人,治疗后关怀补助经费为300元/人。
   (2)新发阳性病例奖励500元/人(只限于社会组织发动检测所发现的阳性病例,医疗机构发现阳性病例不列入奖励范围)。
   (3)项目将根据CD4检测报告单与随访表等表格数量和质量,核拨工作经费。

六、招标及评审时间安排
  (一)本次招标活动须以机构名义申报,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申报,且各申请机构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负责人,直接负责主持和实施项目活动。
  (二)机构可同时申请多类项目,项目申请需按照项目申请书模板撰写项目书,招标截止日期为5月10日,投标机构请将所有纸质材料于2014年5月10日之前交到市疾控中心,并同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艾防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定,对社会组织申请的工作指标进行审核。5月下旬,实施机构根据反馈意见和批准的经费额度修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上报我中心艾滋病防制科进行最终审核。

七、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要求严格按照《海口市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实施方案》(见附件2)进行经费预算,并按照最终批准的项目申请书预算执行。
 (二)项目批准立项后,我中心与实施机构签订项目协议书,实施机构需按照项目申请书的内容和项目协议书的规定实施和管理项目。
 (三)项目实行季度/半年报账模式,高危人群干预、检测工作实行季度报账模式,阳性关怀随访工作实行半年报账模式,实施机构需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痕迹资料保存与整理分析。
 (四)项目要求专款专用。中标机构须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经费管理,必须为每个项目设立独立的帐套,并接受我中心及上级单位的财务指导和审查。

八、联系方式
   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科
   联系人:李成功、逯凌飞
   E-MAIL: hkaids3380@163.com
   电话:0898-65785361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0号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科803室
   邮编:570311

附件1:海口市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2:海口市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实施方案

                                                              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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